
關于規范醫藥機構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園區各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醫藥價格管理的政策要求,切實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促進園區醫藥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現就規范醫藥機構價格行為提醒如下:
一、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政策
各醫藥機構務必增強法治意識,嚴格執行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規定和藥品、耗材價格政策;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強化醫護人員和收費人員遵守醫藥價格政策的自律意識,誠實合法守信經營,自覺維護公眾利益。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制度
各醫藥機構應當在經營服務場所的顯著位置,綜合運用價格簽、價目表(本)、公示欄(牌)、電子顯示屏、電子查詢系統等多種有效手段進行價格公示,全面、準確公示醫療服務項目的名稱、項目內涵、除外內容、計價單位、價格標準,以及藥品、醫用材料的名稱、價格、計價單位等詳細信息,確保明碼標價內容真實明確、標示醒目,讓公眾能夠一目了然地了解各項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情況。
三、堅決杜絕價格違法行為
各醫藥機構務必杜絕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1.以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醫療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的行為;
2.不按照醫療服務項目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行為;
3.開展醫療服務過程中強制服務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行為;
4.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行為;
5.使用虛增數量等方式變相多收藥品和醫用耗材費用;
6.違反明碼標價規定,在標價之外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或結算價格高于標價價格;
7.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價格承諾、利用虛假的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患者等價格欺詐行為;
8.其他醫藥違法收費行為。
請各醫藥機構高度重視,對照上述要求開展自查自糾,深入排查價格管理環節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杜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對醫藥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機構,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