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條件有哪些?
1.在園區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項目申報單位與項目實施單位、扶持資金使用單位必須一致。
2.項目申報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財務狀況良好,有明確可行、適應市場環境的運營管理機制。
3.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資信等級較高;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及園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4.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已經按規定程序通過審批或備案的。
5.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必須是符合園區旅游業發展的總方向,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一致的。
6.已獲得園區文化體育引導資金、園區商貿電商引導資金、園區會展業引導資金等其他財政資金扶持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7.征信無不良記錄。
二、扶持范圍是什么?
1.區內旅游景區及屬地企業、旅游度假區屬地企業、星級酒店、旅行社;
2.區內促進旅游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的項目;
3.區內社會力量參與旅游公共服務的項目;
4.區內其他重大旅游項目。
三、扶持對象有哪些?
1.扶持旅游等級品牌
(1)區內企業獲得旅游方面國家級、省級、市級、園區榮譽稱號的,經主管部門認定,按層級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2)區內企業積極爭創、獲評國家5A級旅游景區或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的,獎勵100萬元;獲評國家4A級旅游景區或省級旅游度假區的,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
(3)區內企業獲評國家五星級酒店的,獎勵30萬元;獲評國家四星級酒店的,獎勵20萬元。
(4)區內企業獲評江蘇省五星級旅行社的,獎勵10萬元;獲評四星級、三星級旅行社的,分別獎勵8萬元、5萬元。
(5)區內企業自籌資金新建或改擴建旅游廁所,獲評國家標準Ⅰ類旅游廁所的,獎勵10萬元。兌現期滿后,通過上級部門組織的評定性復評的,當年度按照評定獎勵金額的30%給予獎勵。
3.扶持旅游品牌活動
由社會力量組織承辦的影響范圍廣、社會效益好、品牌知名度高的各級旅游活動,經主管部門認定,按活動持續性、影響力、參與度等綜合評估:
(1)對承辦國內外重大旅游推廣活動,有國際或國家級媒體報道的,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2)對承辦省級旅游推廣活動,有國家級或省級媒體報道的,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獎勵;
(3)對舉辦蘇州市或園區旅游推廣活動,活動期間參與人次1000人以上或營收50萬元以上的,按活動成本審計金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對蘇州市、園區牽頭組織舉辦的旅游推廣活動,相關企業配合實施的,按活動成本審計金額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5)單個承辦公司如在年內有多項活動申報,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4.扶持旅游創新開發
企業在園區進行文化旅游、體育旅游、工業旅游、科技旅游、研學旅游、會獎旅游、演藝旅游等旅游創新產品或業態開發,或研發具有園區特色的文旅消費產品,穩定運營的,按不高于產品開發運營投入的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5.扶持旅游等級質量維護
區內國家5A級旅游景區屬地企業、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屬地企業、國家星級旅游酒店,按相應的國家等級管理標準要求,在旅游設施維護及運營(包括游客中心、旅游廁所、旅游標識、旅游交通、旅游停車場、智慧旅游等)、主要景點維護、旅游質量等級保持方面以自有資金進行投入的,經主管部門認定,給予實際投入資金審計金額30%的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區內企業組織或參加用于提高服務技能、提升服務品質的相關培訓,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50%的補貼,每家企業年度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
6.扶持旅游線上推廣
對通過主流新媒體平臺,開展園區旅游線上推廣的企業,推廣效果好、影響范圍廣的,經主管部門認定,按推廣成本審計金額的30%給予獎勵,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四、扶持方式是什么?
1.根據園區旅游業發展方向和本年度申報項目情況,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參與,對所有申報項目開展綜合評審,建立“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項目評估機制,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擇優進行獎勵。項目審核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可行性;項目材料的完整性;申報條件的符合度等。
2.根據項目審核結果,結合資金年度預算和產業發展需要,確定各個項目的獎勵資金,制定資金分配方案。
3.所有的申報項目原則上應為2025年1月1日以后且已完成的項目。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有哪些?
1.申請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單位簡介、項目內容、項目實施情況說明、創新性與示范性、社會與經濟效益等申報依據)。
2.申請單位基本材料:單位法人營業執照掃描件。
3.申請旅游等級品牌評定獎勵的項目還需提供:獲獎、獲等級文件或證書掃描件,或通過評定性復核文件的掃描件。
4.申請旅游品牌活動獎勵的項目還需提供:活動審批備案文件(如有),能夠證明活動參加人數或營業收入的相關材料,能夠證明活動投入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件,以及活動圖文總結。
5.申請旅游創新開發獎勵的項目還需提供:能夠證明產品開發運營投入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件,以及產品圖文介紹和運營情況總結。
6.申請旅游等級質量維護補貼的項目還需提供:項目清單,能夠證明為保持旅游質量等級投入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以及投入前后的圖文對比說明。其中,申請旅游培訓補貼的項目需提供:培訓方案,培訓通知,參訓人員名單,能夠證明培訓投入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相關材料掃描件,以及培訓圖文總結。
7.申請旅游線上推廣補貼的項目還需提供:能夠證明旅游線上推廣投入的合同、發票、支付憑證等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線上推廣內容的圖文總結,以及線上推廣效果的證明材料,包括且不限于推廣前后的賬號關注人數、搜索量、瀏覽量、視頻播放數、推文點贊數、收藏數、評論數等。
8.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