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濟要求有哪些?
(一)主賬戶人必備條件
1、必須是蘇州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無法作為主賬戶人;
2、醫保參保狀態正常,且個人賬戶有結余(無結余無法實現資金共濟);
3、家庭共濟主賬戶人和使用人雙方自愿設立家庭共濟關系,一個參保人員只能有一個共濟關系,即只能作為主賬戶人或使用人。參保人員作為主賬戶人時,可共濟綁定多名符合條件的近親屬使用。參保人員作為使用人時,只能與一個主賬戶人建立共濟關系。如需變更家庭共濟關系,可在解除綁定后再綁定新的家庭共濟關系。
(二)共濟親屬必備條件
1、必須是主賬戶人的8類近親屬之一,非近親屬不可綁定;
2、需為江蘇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含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省外參保的近親屬暫不支持綁定;
3、參保狀態正常,若親屬停保、斷保,將無法正常使用共濟資金,需恢復正常參保后才可享受。
(三)人數限制明確(避免違規)為規范共濟關系,此次升級明確了各類親屬的綁定人數限制,具體如下:
1、配偶:僅限1人,不可重復綁定(需配偶同意確認);
2、父母:最多2人(父母雙方);
3、子女:數量暫不限制(包括親生子女、養子女等);
4、被共濟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數量暫不限制,只要符合近親屬關系且參保狀態正常,均可綁定。
二、被共濟親屬可享哪些福利?
1、就醫購藥自付部分:被共濟親屬在蘇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定點藥店購藥,發生的個人負擔部分,可先用本人個人賬戶支付,不足部分從主賬戶共濟資金中劃扣;
2、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被共濟親屬接種流感疫苗、HPV疫苗等非免疫規劃疫苗,個人負擔部分可使用共濟資金支付;
3、代繳城鄉居民醫保費:可使用主賬戶共濟資金,全額代繳被共濟親屬(江蘇省內參保)的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
4、購買銜接類商業保險:可用于為被共濟親屬購買“江蘇醫惠保1號”等政府指導的銜接類商業保險,全額支付保費;
5、跨區域使用:被共濟親屬完成綁定后即可支持江蘇省內跨市共濟,也可支持跨省使用(如異地就醫)。
三、新增親屬綁定后,如何解綁?
登錄“江蘇醫保云”APP,點擊“家庭共濟”-“我授權的親屬”,選擇對應被共濟親屬,點擊“解綁”確認即可,即時生效。
四、共濟資金不夠用了怎么辦?
共濟資金僅使用主賬戶人的個人賬戶結余,用完后自動停止,不影響主賬戶人本人醫保待遇,也不會扣除統籌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