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有哪些?
各類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等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并符合至少一項推薦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2、具有一定規模,并具有專門的研究與開發機構。
3、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4、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二)推薦條件
1、建有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國家高端智庫等國家科研創新平臺。
2、省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3、近五年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承擔省部級以上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研項目。
4、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具有較高成長性的科技型企業,科技型企業家或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且近三年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
5、獲得國家監管機構、行業協會較高評級或企業資質,整體技術水平或重點科研領域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具有行業示范性和帶動性作用。
6、能夠充分體現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企事業單位。
7、承擔重要社會服務功能,具有較強科研創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組織或省部級以上直屬科研文化單位。
8、建有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且已有聯合培養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站。
9、省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等(須有三家以上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園區內單位同時申請設立園區分站)。
二、申辦流程是什么?
1、書面申報
申報書及有關附件需裝訂成冊(豎裝,膠裝),報送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人才窗口。
2、網上申報
申請國家站總站,經省人社廳同意推薦后,被推薦的申報單位登錄中國博士后網站首頁,進入“申請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專項入口,按照網上申報須知的要求,完成網上申報工作。此工作將會另行通知。
三、扶持政策是什么?
根據《市政府關于推進企業博士后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試行)》
1、經批準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60萬元建站資助。
2、博士后在站期間的研究項目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特別資助和面上資助的,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科研配套資助,獲批省博士后科研資助計劃的,給予1萬元資助。
3、對進站的博士后,給予5000元/月的生活補貼,兩年內最高可予12萬元/人。列入國家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的博士后人員來蘇進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次性給予20萬元生活補貼。
4、對出站留蘇工作的博士后給予30萬元安家補貼,分五年等額發放或購買自住房時一次性撥付。